確認被告對原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於民國八十二年以桃園縣桃園地政事務所桃字 第00八六九五號收件,八十二年二月 ... 原 告 乙 訴訟代理人 紀互彥律師 複 代理人 紀德東律師 送達代收人 紀亙彥律師 住桃園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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